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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吉多力免費網路商店服務條款  


使用吉多力網路開店服務必須遵守及同意以下使用守則並依本契約條款辦理(以下簡稱本服務):
吉多力網路開店(以下簡稱-本公司)本服務之使用者(以下簡稱-用戶),此業務係指由本公司透過網站( http://www.51shop.com.tw)在網際網路提供給用戶從事電子商務及其他資訊服務之網路開店服務業務,並非任何軟體或是硬體。
本服務條款如下:

  1. 本免費網路開店服務初次申請使用期間為10天,功能為基本型免費網路商店(其間您可隨時付費升級為正式完整版網路商店),10天期滿後要繼續使用時每年則需繳交第一年使用年費:8800元整,第二年以後續約年費為:6800元整,且本服務將自動升級為正式完整版網路商店
  2. 吉多力有權於任何時間修改或變更本免費網路開店條款之內容,建議您隨時於本公司官方網站( http://www.51shop.com.tw)注意該等修改或變更。您於任何修改或變更後繼續使用本服務,視為您已閱讀、瞭解並同意接受該等修改或變更。如果您不能同意本服務條款的內容,您應立即停止使用本服務。
  3. 企業、機關團體及公司行號皆可申請本服務,但若您為個人且未滿二十歲者,應於您的家長(或監護人)閱讀、瞭解並同意本服務條款之所有內容及其後修改變更後,方得使用或繼續使用本服務;當您使用或繼續使用本服務時,即推定您的家長(或監護人)已閱讀、瞭解並同意接受本服務條款之所有內容及其後修改變更。
  4. 為維護網路上之善良風氣,本公司用戶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本公司得暫停 其使用業務,並由該用戶負一切法律責任,必要時本公司將主動配合警調 單位進行調查。用戶均不得向本公司申請退費或賠償。因用戶違反此項規 定而造成本公司的任何損失,本公司保留法律追訴權。
    • 散播電腦病毒者。
    • 蓄意破壞他人設備者。
    • 擷取非經所有者正式開放或授權之資源者。
    • 於本網站銷售非法商品,或從事詐騙等不法行為者。
    • 經營違反消保法、公平法或其他法令或公序良俗者。
    • 其他有違善良風俗行為或有危害通信或相關法令情事者。
  5. 用戶使用本業務,係由本公司提供之各種服務功能及程式,其智慧財產權 及使用權均歸屬於本公司所有,用戶僅得自行於本業務之範圍內使用,如 有複製、更改或供他人使用等侵害情形,本公司除得逕行終止使用外,並 得請求損害賠償。
  6. 本公司維持本業務系統設備之正常運作,遇障礙應儘速修復。用戶瞭解並 深知網際網路的開放性及不安全性將願意承擔因購買及使用本服務,您於使用本服務時宜自行採取防護措施。本公司有權於下列情況發生時暫停或中斷提供服務,用戶不得因此而要求任何補償或賠償:
    • 非預期之突發性系統設備發生故障。
    • 因需要而對系統設備進行保養及施工時。
    • 系統遭第三人以非法行為入侵和破壞時。
    • .因颱風、地震、海嘯、洪水、停電、戰爭、海底電纜斷裂等天災不可抗 力因素造成線路中斷或毀損。
  7. 用戶所開立之網路商店與購物者之購物糾紛,應由雙方自行解決,本公司聲明絕不介入您與廠商或個人間的任何買賣、服務或其他交易行為本公司不負任何損害賠償責任。
  8. 用戶申請本服務不得將帳號、密碼、相關權益與義務擅自轉讓與他人使用,違者本公司有權立即暫停或中斷提供本服務,用戶不得因此而要求任何補償或賠償。
  9. 本公司為業務需要,依法令規定得使用用戶在本公司登記之資料。前項資 料本公司得編印或建置用戶目錄。除司法單位依法定程序提出之調查需求 之外,本公司不得向任何第三者洩露或是販賣用戶的相關資料。
  10. 用戶所提供之聯絡住址、電話等相關資料變更時,應主動通知本公司,以 維護用戶使用權益。若因用戶未主動告之本公司變更相關聯絡資料致使所 衍生之法律責任暨損失概由用戶自行負擔。用戶不得因此而要求本公司任 何補償或賠償。
  11. 本公司保留於任何時點,不經通知得隨時修改或暫時或永久停止繼續提供本服務(或其任一部分)的權利。您同意本公司對於您或是任何第三方對於任何修改、暫停或停止繼續提供本服務時不負任何責任。 本公司保留隨時變更免費服務為收費服務、以及變更收費標準之權利,變更後之內容將公佈於本公司官方網站( http://www.51shop.com.tw)請用戶隨時注意該等修改或變更。
  12. 用戶若有購買本公司其他付費服務,因本公司之因素致用戶服務連續24小時以上無法正常連線使用時,本公司將自動延長用戶停機時間之租約日期,本公司因例行性需求進行主機維護時,應提前以e-mail方式或於本公司的官方網站( http://www.51shop.com.tw)告知用戶,若因非預期之突發性系統設備發生故障則不另行通知用戶。
  13. 用戶若有購買本公司其他付費服務,而本公司若因故終止用戶所購買本公司其他付費服務時,得依本條款規定之退費辦法,申請其所購買之本服務中未使用部分的退費申請。用戶並同意將扣除行政手續費500元 ( 若終止用戶服務是由本公司主動提出則無需扣除手續費 )。用戶使用信用卡付費則須另外扣除3.5%手續費,任何停用的退費的申請手續,作業時間及計算公式由本公司決定,並公佈於本公司的官方網站( http://www.51shop.com.tw)上,其變更亦同。用戶若未租滿一個月以一個月計算費用。 『剩餘服務費用』計算公式如下:
    • 『剩餘服務費用』= H - S - ( M x N ) - ( H x P )
    • H:已繳總金額
    • S :設定費用
    • M:月租費用
    • N:使用月數,由該商品服務啟用日起至無法長期使用日止,以整月為單位,若未租滿一個月以一個月計算費用。
    • P:5 % 營業稅
  14. 本公司所免費贈送給用戶使用的網址形式為:您的帳號 .yoursvip.com 或您的帳號 .51shop.com.tw 例如:123.yoursvip.com 或 123. 51shop.com.tw
  15. 用戶若是使用本公司所免費贈送的網址,請用戶自行注意該網址到期日,若用戶停止使用本公司網路開店服務時,該免費贈送的網址即自動失效並停止使用,本公司將開放給其他用戶申請使用,但若用戶欲繼續使用本公司所贈送之網址時,則用戶須每年支付1200元給予本公司方可繼續使用該免費贈送的網址,若用戶要繼續使用該網址而未能於該網址到期日前即時付款續約因而導致該網址過期失效或遭他人註冊,所衍生之法律責任與任何損失概由用戶自行負擔。用戶不得因此而要求本公司任何補償或賠償。
  16. 用戶若是使用自行購買或自行準備的網址,請用戶自行注意該網址到期日,若用戶使用本公司網路開店服務與網址到期時,不論用戶與本公司續約與否,若用戶要繼續使用該自備網址而未能於該網址到期日前即時付款續約因而導致該網址過期失效或遭他人註冊,所衍生之法律責任與任何損失概由用戶自行負擔。用戶不得因此而要求本公司任何補償或賠償。
  17. 本公司用戶應履行本服務合約條款,按申請使用之商品服務費率與本公司通知之金額、期限給付相關費用,如逾期未繳或拒絕繳納,本公司有權經e-mail通知後逕行中止用戶所有服務;所衍生之法律責任暨損失概由用戶自行負擔,用戶不得因此而要求本公司任何補償或賠償。
  18. 本條款內容經雙方簽章(或用戶於網路上閱讀勾選同意後),即視為本  條款生效。
  19. 本契約條款未盡詳細事項,用戶同意遵守台灣相關法令規定及本公司各 項業務營業規章規定。
  20. 用戶與本公司有關本服務所引起爭議,其法律管轄權以台北地方法院為 第一審管轄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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